1945年前的中日關系,可分作兩個時代。一個是長時段意義上的“前近代”——東漢以來至德川幕府末年;一個是明治維新后的“近現代”——清末到昭和日本戰敗。關于兩國關系性質,中方的認識是一貫的,即:中日兩千多年的歷史是友好的,邦交正?;暗摹敖F代”時期,是戰爭和敵對的。相比之下,明治、大正與昭和期的日本主流輿論,卻總是試圖給自身的對外侵略行為找到某種“正當性”和“正義性”根據。還在甲午戰爭之際,基督教信徒內村鑒三(1861—1930)即把當時的兩國關系解釋為“代表新文明之小國”與“代表舊文明之大國”間的關系,并在該認識基礎上,將“日清戰爭”稱為“義戰”;擔當戰時外交指導的陸奧宗光(1835—1897),也將這場戰爭描繪成“西歐之新文明與東亞之舊文明間之沖突”。時至今日,除了以丸山真男為代表的戰后進步群體外,這種情形似乎并沒有發生根本性的改變。本文擬就近現代中日關系的本質問題,談幾點看法。
一、 “東亞切割”與“東亞一體”的奇異組合
日本在東亞近現代舞臺上演出的首場劇目,是1871—1874年以“征番”名義制造于臺灣南部的“牡丹社事件”。盡管清朝用盡解數亦無力扭轉由此帶來的對日被動局面,但來自士林的事先預言和事后感言,卻不乏精準和悲愴。甲午戰前王韜的預言是:“嗚呼,曾不知征番者,滅琉球之見端也,滅琉球者,將來并高麗、侵中國之漸也!”甲午戰后康有為的感言是:“日本蕞爾島國,其地十八萬方里,當中國之一蜀,而敢滅我琉球,剪我朝鮮,破我遼東,躒我威海,虜我兵船,割我臺灣!”
這是一個事件鏈。而上述的“滅剪破躒”行動,仿佛是在切割——把宗藩體系下的藩屬國甚至中國部分領土從中國周邊和疆域里一一切離。實際上,從事件鏈肇端的“牡丹社事件”和“琉球”歸屬問題起,日本便開啟了歐法權威的借助過程,明治政府“試圖以該事件為契機,來一舉解決纏繞在東亞國際秩序形態上的全部問題,于是明治六年(1873)三月,日本政府便以日清修好條規批準為由,向清朝派遣了外務卿副島種臣”。1871年9月,在《中日修好條規》簽訂后,明治政府要“一舉解決纏繞在東亞國際秩序形態上的全部問題”中,顯然還包括由1872年對琉球的“廢國置藩”、1876年逼朝鮮脫離藩屬、1879年對琉球的“廢藩置縣”、1895年逼清朝承認朝鮮獨立和割讓臺灣,以及1910年將“大韓帝國皇帝”降格為“昌德宮李王”并旋即吞并朝鮮全土等一系列行動組合所構成的整幅宗藩解體圖。而一個個從“宗主國”身邊被切割出去的國家和地區,則次第成為日本帝國的盤中餐。
可是,如果我們以為日本的鋒刃僅僅是用來切割宗藩關系,那就過于天真了。事實上,對清朝的一統疆域和內部紐帶,日本亦每懷覬覦拆解之心,甚至絞盡腦汁,不惜在字面上做足功夫。在學界,《中日修好條規》一向被視為近代以來中日兩國間的唯一平等條約。然而,《條規》簽署后所發生的藩屬和臺灣次第喪失等一系列事件反而表明,條規的屬性本身,絕非如此單純。認真觀察中日簽約條款及其細節時會發現,雙方在約文措辭和表述上,總是齟齬橫生,意味深長。人們看到,除了“大日本國,大皇帝敬白大清國大皇帝”一句的文字組合與當年小野妹子帶給隋煬帝的對等表達在格式上幾無差別外,有的話還明顯內藏倨傲,大有挾西洋以自重的味道。當商討條約標題時,日方竟稱,題頭與“日本國”并列的“中國”稱謂,有失妥當,理由是:“中國系對己邦邊疆荒服而言,約內兩國相稱,明書國號為正?!敝蟹疆斎徊豢?,于是反駁稱:“我中華之稱中國,自上古迄今,由來已久……來箋謂己邦邊疆荒服而言,似屬誤會,未便照改?!焙髞?,在條約于7月8日擬將付署之際,日方再度重申了不可用“中國”為題頭,于漢文條約題頭處寫“大清國”和“大日本國”,余則可書“中國”和“日本”;而在和文題頭處,可書“大日本國”和“大清國”,余則可署“大日本”和“大清”,以國號表之即可。從條約的最終成文看,在《修好條規》和《通商章程》的開頭處,無論是日文版還是漢文版,幾乎均遵照了日方意見。這一重要細節對日本的更大“意義”在于,當“大日本國”與“大清國”在條約開端處比肩并立時,日本謀求了千百年之久的與中國對等悲愿,亦終于首次化為現實。在民族獨立、國家平等的新時代,倘若日方恪守條約第一條所謂“大日本國倍敦和誼,與天壤無窮。即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獲永久安全”等約定行事,則“中日史上唯一平等條約”云者,或許應無物議。但事實是,條規在使中國喪失了傳統核心地位的同時,也終結了東亞地區的固有和平。
人們注意到,除臺灣外,在分裂中國不成而切割藩屬已盡的過程中,與“東亞切割”政策幾乎并轡前行的“東亞一體”設計,也隨之進入議事日程,盡管那不過是出于日方編造的可能性——面對“歐洲”這一勢將并吞八荒的“他者”,“亞洲”各國只有聯合起來,才能夠與之相抗衡,才能“聯亞拒歐”。日本漢學家岡千仞(1833—1914)在琉球志在必得前提下的聯華抗歐理想、“興亞會”創始人曾根俊虎的“聯合興亞”主張以及李鴻章所謂“我們東方諸國,中國最大,日本次之,其余各小國須同心和氣,挽回局面,方敵得歐羅巴住”等彼此提攜愿望,似乎都在討論這一問題。如此敵愾歐洲的心態,后來還凝結為岡倉天心的“亞洲一體”(Asia is one)論(1903年)和“歐洲的光榮便是亞洲的恥辱”(1902年)諸命題。至于蠟山政道用來對抗歐美的所謂“東亞協同體”,還有意從理論的角度來否定西方的國際秩序,并代之以日本為主導的世界體系構想。、毋庸諱言,李鴻章在曾根俊虎等“興亞會”和“大亞洲主義”者“聯亞抗歐”論的煽惑下,確曾萌生過“聯日抗歐”的“新中華世界秩序構想”。不過他很快就發現,日本人所拋出的所謂“大亞洲秩序”,組建者應該是日本自己,而不可能還是中國。而且,日本建立該秩序的第一步,顯然不是“聚合”,而是“拆分”,即如何解體以往中國中心的“宗藩體系”。甲午戰敗后,康有為等人竟主張要向日本全面傾倒,甚至有了把戰前“聯日”想法變成戰后“合邦”現實的沖動。他曾敦請光緒皇帝實行與日本的“合邦”計劃,并為此采取了行動??涤袨榈摹昂习睢彼枷?,顯然受到了日本人森本藤吉的影響。為了影響中朝兩國之人,光緒十九年(1893),森本曾用漢文出版了《大東合邦論》一書。從梁啟超為該書之上海大同譯書局版所撰《序言》和時任翰林院編修的蔡元培所書日記中不難看出,“合邦”論似并非康有為一人之所思所想,梁與蔡都是贊同森本的意見的,甚至南方的張之洞、唐才常和譚嗣同等,也異口同聲地主張中日聯盟,并認為此乃千載一遇之好機會。但“近代日本的‘亞細亞主義’”之真實情況,“表現為強調亞洲平等合作的古典亞細亞主義、強調擴張領土的大亞細亞主義以及對亞洲實施侵略的大東亞共榮圈三種形式”。而且該主義在其“形成、發展、消亡的過程中,完成了它從‘興亞’到‘侵亞’的質變歷程”。
二、 從千年回溯看百年爭點
日本是從什么時候起并且為什么要與中華分庭抗禮甚者直欲取而代之的呢?這是一個難解久矣的天問。然而,有一個重要的前提顯然無法回避,即所謂“封貢體系”問題?!胺庳曮w系”,又稱“華夷秩序”“宗藩體系”或“冊封體制”,是通行于前近代東亞地區的準國際關系網絡。該體系雛形于漢,定型于唐,經宋、元、明、清,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宗藩網絡解體,被現代學者稱之為與西方國際關系相對應的“東方國際關系體系”。其立體形態,應該由文化上的“華夷關系”、政治上的“宗藩關系”和經濟上的“賜貢關系”三部分組成。在中原政權影響所及的范圍內,血緣關系的有無、地政關系的遠近、文明程度的高下、武備力量的大小、經濟實力的強弱和道德水準的優劣等各類差等,曾經在這一體系的展開過程中有過原則性的劃定。這意味著,在“中華”文明之光的反襯下,中國周邊的“夷蠻戎狄”還需要進化,需要來自華夏文明的開發和幫助,而接受這種幫助的前提,是他們要在文化上尊華夏為上國,在政治上接受“宗藩”編制,在經濟上行“朝貢”義務。也許是因為文明落差確有催人向上的正面價值,所以千百年來中國的周邊地區已大體習慣了在“華夷秩序”中生息和發展,甚至有視自身的“變夷為夏”為荷祿承恩,感戴不忘者,如李氏朝鮮和15世紀中葉的越南;清以前的日本雖少有恩情意識甚至直欲與中原政權分庭抗禮,但對于自家的“夷狄”身份,還是認的。在這一前提下,中原王朝的最高文化標準和道德價值,也幾乎程度不等地被各國拿了去,并作為高自標置的權威依據。如李氏朝鮮的“小中華”說(《成宗實錄》卷二十)和“中國代理”說(《宣宗實錄》卷四十一)、越南的“中國之將”說(《大越史記本紀》卷六)、日本的“夏廷”“漢闕”說(《大日本史》卷二十四)與“東方君子”說(《神皇正統記》)等等。因而從整體上看,稱當時東亞地區已表現出某種“中樞指向”(Central Direction)特征,并非夸張。
但是,“封貢體系”或曰“華夷秩序”在給周邊國家帶去文明的同時,也給當地政治嵌入了一個金字塔式的差序結構。正因為利用了來自中國的這一結構,日本對內的歷代“征夷大將軍”才逐步完成了其本土內部的文明均質化和政治一體化進程。然而,因伊始被中國納入到“華夷秩序”中的邊地族屬政權均被稱為“夷蠻戎狄”,于是,除非中國方面去主動為其“更名”,否則,一旦有哪個國家自認已臻至中華水準卻仍蒙“夷狄”貶損時,蔑稱中固有的“原罪”劣等感,便極易轉化為刺激他們發動“邊地造反”的借口和根據。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式“封貢體系”自跨境那一刻起,便為秩序所及的時間和空間布設了一個培育異己和顛覆自身的邏輯陷阱。日本學者衛藤沈吉則從一個命題出發,認為因日本人對中國有著“周邊少數民族的復合心理”情感,故以下癥狀在所難免:他們心中存在著中心、邊緣優劣關系之傾向法則——在對中心文化懷有憧憬之心的同時,還抱有對中心文化的抗衡與輕蔑意識等一體兩面情感。這便是所謂“愛憎癥候群”。
日本在“西力東漸”的“大變局”面前,為什么會走上一條時代錯簡的扭曲之路?日本首相大隈重信(1838—1922)給這種不正常走向所作的辯護是:代表東方文明,同時又將西方文明介紹至東方,日本即處于此等地位。具體說來,對東方,日本乃西方文明之說明者;對西方,日本乃東方文明之代表者。因此,成功地調和東西文明,使世界文明更加醇化,迎來人類之和平,謀求人道之完美,此乃日本國民之理想,日本帝國之天職也。由于被架在中西文明之間和兩個時代交匯處的日本,剛好走上了一條東西混搭、古今雜糅的“不倫”險途,即以“民族國家”的“國際法”名義和“文明野蠻”的“近代化”價值,對中國及其周邊發動了以“取中華而代之”、建立“新封貢體系”為目標的有計劃的侵略和吞并戰爭;也由于其欲將中國中心時代虛實參半的“封貢體系”朝實體化方向推進的系列行動不但讓中國直面“亡國滅種”之虞,還讓歐美列強強烈感受到西方所亟欲解構的前近代區域關系體系,正在被日本人用“近代文明”包裝下的“前近代”構圖和“國民國家”遮掩下的“新帝國”思維所重建,并且是霸占式的重建,于是,中國和東亞其他被侵略國家的殊死抵抗自不待言,日本和英美之間的日后沖突,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三、 對中日關系本質的結構性分析
日本在模仿和引進中國文明的過程中,根據自己的文化習慣和需要,把哲學的宏闊當成了實務的追求,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主義”普惠憧憬,理解成對“天下”的領土擴張和武裝占領。當我們試圖深入地解讀中日之間的這一差異,并且要抓取足以造成這一差異的框架結構時,日本學者柄谷行人的一個看法,可資參考。他認為:“日本雖然也接受中國的制度,但是和韓國與越南不同的是,日本是選擇性地接受。日本人雖然接受中國的制度,但事實上卻只有保留外形,把內容全部換掉,同時也沒有廢棄它,只依據自己的需要來維持它。這是日本人的做法?!彼窃谔峒耙粋€有利于解釋今天中日關系本質的時空維度時說這番話的,即“日本的特別之處”,“如果不從帝國在東亞的結構去看,是不會了解的。所謂帝國的結構,就是我所說的‘中心’‘周邊’‘亞周邊’的結構”。具言之就是:中國為“中心”,韓國和越南是“周邊”,而日本則是“亞周邊”。如此“中心→周邊→亞周邊”的區域關系結構,決定了受中國影響的不同程度。日本在隋唐時期接受了中國的律令制,韓國大約在同時期也接受了中國的律令制,越南也一樣。他們之所以能持續“中國化”,是因為它們離帝國的“中心”太近。因為像韓國這樣的“周邊”,會直接承受來自中心的壓力,可對于日本來說,來自中心的壓力卻是間接的,而這正好是“亞周邊”的特征?!皝喼苓叀本嚯x“中心”夠遠,不至于受到“中心”的威脅;但同時,它的距離又不會太遠,不至于接收不到“中心”文明。如果比這樣的距離更遠,就會變成“圈外”,但日本顯然不在“圈外”。這就解釋了中國的支配為什么無法到達日本,隋煬帝何以對小野妹子的挑戰式話語無可奈何,以及日本又為什么既能導入隋唐律令制卻又未必去機械照搬的原因。這種東亞結構說,讓人聯想起丸山真男的近似譬況以及不同距離對中心文明的不同反應解釋。他說,朝鮮與日本的地理因素導致了它們在面對外來文化時的迥異表現,即朝鮮是易于被滔天巨浪卷入核心文明圈的“洪水型”文化,而日本則是既不能被中心文明所吞并、又不可謂與之無緣的“滴水型”文化。正惟如此,日本才可以對應自身的自主性,并擁有調整改造外來文化的充分余地。
然而,即便國際法已被引入和推廣到東亞世界多時,日本取中華而代之的愿望,不但沒有讓它學會尊重現代國際關系的“國民國家”規則,反而以國際法為道具,通過搶奪、冊封、吞并和割占等對國際法與朝貢法的交互利用和上下其手,庶幾實現了其當初的設計和夙愿——不但成功地切割、攫取了中國藩屬國,還在20世紀30年代以降將戰火燃至中國3/4的土地!當日本所占領、所殖民的區域幾乎與“封貢體系”和地跨北緯15°—42°的朱元璋“十五不征之國”整個重疊時,日本對“封貢體系”空間的刻意追求和對中華帝國的取而代之行動,至少已在形式上反射出其與中國區域關系框架間的同構特質,只是這種同構是一種“置換了文明內核”后的同構,是以“武威華夷秩序”代替“禮樂華夷秩序”、把“天下大同”理想變成“天下占領”后的同構,也就是今天所謂“軍國主義”。這一點,顯然與律令制在中日兩國間的不同呈現方式有關。柄谷直言,盡管日本引進了律令制,卻沒有成為官僚制國家,反而形成了和律令幾乎無關的武家政權。
武家政治,養成了日本人的特別性格。幕末明治時期,武人世家自不待言,有些準武士甚至文人雅士,亦不乏侵略尚武習性。這一點,從仙臺藩士岡千仞超乎尋常的如下焦慮中,不難窺見——他煽惑中國與之聯合抗歐的前提,居然是為了吞并琉球而不惜先與清朝“一戰而敗則再戰,再戰而敗則三戰”!不獨有偶,日本超級間諜宗方小太郎在給明治政府提出的建議竟也是:“中日兩國間若無大戰,則不能大和;大戰而大勝之,彼始知我之實力之不可敵,至此方可收協同之效也。要之,以勢力壓制、威服中國是也。使彼多年服從之后,在不知不覺之間,大局之形勢可馭使彼感覺有與我聯合之必要。然與彼言和,首要唯有對彼永久不失勝算方可;若不幸一朝兵力不如彼時,則中日和平終不能持久也。熙熙之仁,孑孑之義,非所以馭中國人之道也。以上所論,為使中國知曉聯合之為百年大計之手段。在已獲得頭緒之后,可進一步采取使彼信服之方針?!睂嶋H上,日本對待周邊國家“以力服人”的態度,明治以來一直沒有發生過本質性的改變;而長于“以理服人”且慣于以“熙熙之仁”與“孑孑之義”待人的中國,甲午戰后雖有所調整,但直到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前,似乎并沒有發生過本質性的改變。
于是,一個仿若兩極滑動軸的固化社會結構逐漸浮出水面:在前近代的家族走向崩解而近現代家族又無法成立的情況下,以往的組織形態只能轉化成“單身者本位”的社會體制,并逐漸演變成日本社會的現實。神島二郎認為,近代日本單身者集團的典型體現,便是軍隊。近代以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為止,日本之所以會發動曠日持久的對外戰爭并邁向軍國主義化的道路,都是單身者本位的社會體制基礎使然。戰爭的失敗,固然使軍國主義國家走向崩潰,但作為其基礎存在的單身者本位社會體制,卻非但沒有解體,反而更加徹底化了:戰敗前被編入單身者本位社會體制中的人員只有男子,而戰敗后隨著占領軍對婦女的解放,女子也頗具諷刺意義地被編入到該體制中。而且,相對于戰敗前的“國家”和“軍隊”,戰敗后以單身者本位社會體制來徹底吸收社會成員的裝置,則是“企業”。就是說,戰敗后,企業在吸收單身者的行為中已代替了往日的軍國職能,其所帶來的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意味著,曾經的軍事大國和當下的經濟大國,其實是建立在相同的社會體制基礎上的一體兩面。值得注意的是,就社會將“家族”化為單身者本位的分解能力而言,企業比國家還要徹底,所謂“一億一村”云者是也。然而,軸的兩極滑動性結構,卻給東亞地區留下了隱憂。
于是,周遭國際環境的每次重大變化,總會被日本視為實現自身理想的良機:當地緣政治變動中強弱平衡的國際關系屢屢被外力打破時,當次第發生的外部沖擊能被有效地轉化為壯大自我的“權威借助”手段時,日本前赴后繼的歷史積累,會少有懸念地幫助它去改變區域世界的權力結構。竹內好在對比日中兩國接受西方價值和制度的不同表現時,曾用“轉向”和“轉意”來譬況之:“轉向,是發生在沒有抵抗處的現象,它缺乏化外物為自身的欲求。固守自我的事物,是不會改變其方向的,而只能走自己的路……。轉意(回心)則不同。它看上去像似轉向,但方向卻相反。如果說,轉向是向外的動作,那么,轉意卻是內向的歸趨;轉意以保持自身來體現,而轉向則以放棄自我為特征;轉意以抵抗為媒介,而轉向則無需媒介;轉意發生的地方不會出現轉向,而轉向出現的場所也不會有轉意發生。轉向法則支配下的文化與轉意法則支配下的文化,存在著結構上的差異?!焙喲灾?,“日本文化就類型學而言是轉向型文化,而中國文化則是轉意型文化”。
今天,作為美西方急先鋒、以打壓或圍堵中國為赤裸目標的系列行動,意味著日本在區域地位和話語權問題上,似從未舍棄“為了取中華而代之,就必須在國際法和朝貢法之間左右穿梭、上下其手”的慣性手段——一種在嚴格意義上不啻“反平等”的心理構造和行動模式;而在對“妄自托大”“愚昧落后”等“前近代”陳腐意識進行了徹底反思且幾乎每個人都受到過“國無大小,一律平等”之國際法啟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思想中早已經消滅了不平等的金字塔國際意識,這或許才是“轉向”與“轉意”在日中之間的真實變化和本質屬性。這意味著,我們要對日本進行結構性的了解,就應該從前近代出發;而日本的對華想象,其實也停留并停滯于前近代的華夷觀階段,而鮮有國際法的內涵。
(文章來源:《近代史研究》2023年第5期,注釋從略)